日月明: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26  日月明(300906)公司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土地收储交易概述

根据南昌市高新区整体规划,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拟收储公司位于南昌市高新区沿河路以西、天祥大道以南(赣(2019)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010216号)的土地及地上资产。为配合南昌市高新区整体规划,2024年9月30日,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年11月25日,公司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管理局正式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管理局

(一)乙方土地基本情况

本次收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经市土地测绘工程公司进行土地测量,收储面积为21351平方米(合32.0265亩),位于高新区沿河路以西,不动产权证号为赣(2019)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010216号,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收购及价款

甲、乙、丙三方同意土地收购价款按以下规定确定: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收购价款总额为:759.574685万元整(大写柒佰伍拾玖万伍仟柒佰肆拾陆元捌角伍分)。其中土地收购补偿价为740.285085万元、地上附着物资产补偿价为19.2896万元。

(三)土地收购价款支付方式

丙方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土地收购价款:

乙方完成收储土地不动产权证注销及净地交付后1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土地收购价款

759.574685万元一次性拨付给甲方,再由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四)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交付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净地交付。甲方、乙方、丙方、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共同现场办理土地交接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土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地块边界清楚、权利清晰、补偿到位,完成土地使用权证及所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注销手续;未设置租赁、居住等他项权。

3、乙方在交付土地前应办理完地上水、电、气、通讯等设施报停和相关费用结清手续;如实告知土地地上和地下高压线、人防设施和管线的分布情况。

4、地块若存在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质灾害风险等问题,乙方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工作。

(五)其它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分别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注销登记手续,甲方予以协助,注销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确保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权属完整、无瑕疵,若因土地或地上建(构)筑物权属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土地拆为净地后,根据土地管护实际需要,由丙方委托相关单位建好围墙并承担费用。

4、土地涉及高压线迁改费用由乙方承担,涉及管线迁改费用由乙方承担,涉及人防设施报废费用由乙方承担。

5、宗地交付后、供应前由丙方确定的单位负责宗地进行管护。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叁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通过协商解除本合同,并分别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土地及地上物权属凭证和资料。

2、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丙方已付的土地收购价款本息:

(1)未按本合同时间约定交付土地,逾期超过60日的;

(2)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经甲方催告后仍然拒不履行的。

三、本次土地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储完成后,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予以确认,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