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8  康平科技(300907)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康平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3,2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1,396,484.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803,515.8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NJAA20005)。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历次变更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汽车配件电机1200万台、电动工具整机60万台项目苏州迎东电动工具有限公司3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4,500.004,500.004,500.00100.00%-
3年产电机320万台、电动工具6万台项目康平科技(越南)有限公司1,8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1,628万)1,800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约11,628万)665.0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477.08万)38.50%2023年 5月19日
4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1000万台项目艾史比特(广东)电机有限公司19,378.013,052.35--2023年 12月19日
合 计65,506.0029,180.358,977.0830.76%-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年产电机320万台、电动工具6万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均在境外,项目的实施必须经过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及外汇管理局的前置审批或备案程序,受其进度影响,上述项目的实际开始实施时间要晚于计划时间。同时,受宏观经济波动、全球贸易摩擦及国内外局势变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设备采购、建设施工进度等受到制约,从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因此,公司决定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5月19日延后至2024年5月19日。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等,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电机320万台、电动工具6万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5月19日延后至2024年5月19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士杰贾 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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