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科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曲凯先生、柳世平女士、尹洪英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并且上述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同时,我们未发现上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