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延后,未改变项目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独立董事:张中义、张德芬、叶建华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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