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8  汇创达(30090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2-2栋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06,250,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66,391,145股的63.85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所持股份99,012,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9.505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所持股份7,237,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499%。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4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7,237,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4.3499%。

2、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6,250,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37,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6,250,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37,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6,250,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37,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6,250,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37,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6,250,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37,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6,250,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37,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6,250,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37,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代表股份55,140,686股)、厦门众合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表股份29,499,130股)、董芳梅女士(代表股份6,126,742股)为关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5,48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37,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6,250,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37,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6,250,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37,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6,250,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37,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6,250,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37,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6,250,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37,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胡莹莹律师、刘慧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