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实施进展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实施进展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公司”或“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段志刚、段志军、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华业致远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东莞市信为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为兴”“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3月6日、2023年4月6日、2023年5月8日、2023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实施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现将本次交易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获得批复的情况
2023年1月2日,汇创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段志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6号),中国证监会同意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日披露的《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段志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本次交易实施进展情况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复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2023年2月27日,信为兴已完成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并收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本次交易对方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过户登记至汇创达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汇创达持有信为兴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07号,以下简称“《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汇创达已完成对信为兴的股权收购,信为兴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汇创达确认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5,031,151.00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汇创达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66,391,145.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66,391,145.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已于2023年3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15,031,151股已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进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就前述发行涉及的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手续。
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交易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