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芳梅女士的函告,获悉董芳梅女士于2023年9月27日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董芳梅 | 是 | 192 | 31.34% | 1.11% | 2022年8月29日 | 2023年9月27日 |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董芳梅 | 是 | 9 | 1.47% | 0.05% | 2022年8月29日 | 2023年9月27日 |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合计 | — | 201 | 32.81% | 1.16% | — | — | —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2,972,979股。股东董芳梅股份质押期间,公司向段志刚等4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15,031,151股,已于2023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数量为6,581,834股,已于2023年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股东董芳梅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与前期披露情况略有差异。
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董芳梅 | 是 | 192 | 31.34% | 1.11% | 是,首发限售股 | 否 | 2023年9月27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董芳梅 | 是 | 9 | 1.47% | 0.05% | 是,首发限售股 | 否 | 2023年9月27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合计 | — | 201 | 32.81% | 1.16% | — | — | — | — | — | — |
注:1、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明 | 6,172.252 | 35.68% | 367.2 | 367.2 | 5.95% | 2.12% | 367.2 | 100% | 5,805.052 | 100% |
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49.913 | 17.05% | 0 | 0 | 0 | 0 | 0 | 0% | 2,949.913 | 100% |
董芳梅 | 612.6742 | 3.54% | 201 | 201 | 32.81% | 1.16% | 201 | 100% | 411.6742 | 100% |
合计 | 9,734.8392 | 56.28% | 568.2 | 568.2 | 5.84% | 3.28% | 568.2 | 100% | 9,166.6392 | 100%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2,972,979股。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期间,公司向段志刚等4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15,031,151股,已于2023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数量为6,581,834股,已于2023年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股东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公司总股本比例与前期披露情况略有差异。
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公司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不存在股份被冻结、被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