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公司”)进行了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刚安、张帅
(三)培训时间:2023 年11月8日
(四)培训地点:现场及腾讯会议远程培训
(五)培训人员:李刚安、张帅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
(七)培训内容: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及部分最新政策、证监会通报2022年案件办理情况、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部分证券法相关内容及警示案例等。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东兴证券认为:通过现场讲解及讨论的方式,促进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刚安 张 帅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