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查股网  2025-03-29  瑞丰新材(300910)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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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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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页 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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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5]2981号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瑞丰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瑞丰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瑞丰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瑞丰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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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瑞丰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瑞丰新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5年3月28日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39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0.2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475.00万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7,289.36万元后,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账户(账号为:

9550880214574100993)人民币106,185.64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02.2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8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638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22,462.39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62.3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万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508.54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08.54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22,380.7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164.7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4,215.98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12,021.37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021.37万元;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9,279.0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279.0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3,966.6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39,666,634.27元,其中存储于3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3,666,634.27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336,000,000.00元。

1、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

9550880214574101171 募集资金专户

17,922,880.58

9550880214574101351 募集资金专户

53,940,448.2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丰华街支行

8111101012401882324 募集资金专户

3,180,3305.41

合计 103,666,634.27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办理结构性存款24,600.00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办理结构性存款7,000.00万元,购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2,00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但是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具体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114.2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4日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6747号《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承兑汇票或开具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4年度,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3,713.87万元,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19.9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12,765.92万元,累计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19.98万元,未使用信用证进行支付置换。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3,75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113,4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83.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83.36万元。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建设“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2022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4,215.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期末,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累计投入3,340.02万元(该项目已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为“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累计投入673.46万元;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3,603.67万元;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累计投入17,491.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35,215.98万元。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办理结构性存款24,600.00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办理结构性存款7,000.00万元,购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2,00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用于五个项目,分别为“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该项目已变更为“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超募资金新增项目,该项目已变更为“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超募资金新增项目)、“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新增项目)。

“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建成后公司将具备一流水平的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在润滑油添加剂领域产品的检测与研发能力上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可大大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可为公司及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实现科技资源和人才的共享,满足新产品研发和原有产品的持续创新,为公司产品的市场开拓提供技术与质量的保障,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在原厂区内对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进行技术改造,通过生产线技术设备革新,完善试验、实验和检测没备能力,增加环保处理设施,调整温度压力等工艺参数,筛选更为先进的催化剂品种,调整产品结构,增强质量稳定性,使得生产效率提高,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备案时间为2019年12月,建设内容为计划在现有技术实验办公楼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建成后总实验办公楼面积将达到4,500平方米。该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土地征收与出让延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验楼建设进度延期,造成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较为缓慢。随着公司国际国内市场的不断拓展,产品线持续的扩张升级,不同客户对不同使用场景的产品需求日益增加,为了更好的满足客户所需产品不断升级的需求,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将持续强化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科研基础设施水平与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条件,公司现已备案“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并已完成新建项目土地出让手续。项目总体用地面积约27,619.5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33,900平方米,其中包括新建研发中心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新建职工公寓和职工活动中心、其他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为公司及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实现科技资源和人才的共享,满足新产品研发和原有产品的持续创新,为公司产品的市场开拓提供技术与质量的保障,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总投资额为50,000万元,公司拟将原超募资金项目“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账户余额全部投入该项目,具体投入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024年9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同时,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4年10月16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上述募集资金变更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原募投项目“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0,852.1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9,659.98元,其余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673.46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己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3,47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279.03

募集资金净额 104,183.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659.9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652.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1,847.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8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1)

本年度

(1)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2)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

(%)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2)/(1)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

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

是 34,000.00

发生重大变化

1,812.73

0.00

1,812.73

100.00

2022-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2.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

系列产品项目

32,187.27

3,290.51

5,514.76

17.13

2025-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4,000.00

34,000.00

3,290.51

7,327.49

21.55

- -

超募资金投向:

1.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

是 13,000.00

3,340.02

1,279.49

3,340.02

100.00

2025-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是2.年产15200 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否 3,500.00

3,500.00

0.00

3,603.67

102.96

2022-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

系列产品项目

否 20,000.00

20,000.00

4,035.57

17,491.43

87.46

2025-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补充流动资金 - 33,683.36

33,683.36

0.00

35,215.98

104.55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5.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

项目

9,659.98

673.46

673.46

6.97

2027-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70,183.36

70,183.36

5,988.52

60,324.56

-

- -

- -合计 104,183.36

104,183.36

9,279.03

67,652.0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原计划在2021年12月31日完成建设。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验楼建设进度延期、部分进口设备采购谈判周期拉长,造成研发中心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公司充分考虑研发需要、项目建设周期及资金使用情况,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土地征收与出让延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验楼建设进度延期,造成研发中心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决定将“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建成后可大大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产生间接效益。随着公司国际国内市场的不断拓展,产品线持续的扩张升级,不同客户对不同使用场景的产品需求日益增加,为了更好的满足客户所需产品不断升级的需求,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公司拟持续强化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科研基础设施水平与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条件,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时,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4年10月16日,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原超募资金项目“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将原项目剩余资金投资于“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

(2)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建设期12个月,预期在2021年12月31日完

成建设。因公司对厂区整体规划调整,以及受大气管控、2021年发生汛情等多项因素影响,该项目整体进度放缓,生产设备及安装工作顺延,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较原定交付日期延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将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于2022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为在原厂区内对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进行技术改造,通过生产线技术设备革新,完善试验、实验和检测没备能力,增加环保处理设施,调整温度压力等工艺参数,筛选更为先进的催化剂品种,调整产品结构,增强质量稳定性,使得生产效率提高,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协调平衡市场需求、客户拓展与产能规划,提高建成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预期效益。根据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和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计划及项目进展,对两个募投项目进行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决定将“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与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建设计划保持协调。

(4)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5)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和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因报告期内尚处于建设过程中,故“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因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备案时间为2017年8月,公司于2020年11月完成首发募资并成功上市,该募投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整体建设进度较为缓慢。同时,鉴于公司润滑油添加剂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为适应润滑油添加剂的市场变化,突破公司现有产能瓶颈,充分利用新乡生产基地的规模效应与协同效应,快速提高公司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2022年1月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新乡工厂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该项目第一期6万吨产能已于2022年第三季度投入生产使用,已部分满足公司产能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持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更好的发挥和利用新乡生产基地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沧州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

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该项目后续将根据行业变化情况、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继续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战略性投资布局。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3年4月2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沧州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2)公司“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备案时间为2019年12月,建设内容为计划在现有技术实验办公楼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建成后总实验办公楼面积将达到4,500平方米。该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土地征收与出让延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验楼建设进度延期,造成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较为缓慢。随着公司国际国内市场的不断拓展,产品线持续的扩张升级,不同客户对不同使用场景的产品需求日益增加,为了更好的满足客户所需产品不断升级的需求,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将持续强化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科研基础设施水平与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条件,公司现已备案“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并已完成新建项目土地出让手续。项目总体用地面积约27,619.5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33,900平方米,其中包括新建研发中心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新建职工公寓和职工活动中心、其他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为公司及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实现科技资源和人才的共享,满足新产品研发和原有产品的持续创新,为公司产品的市场开拓提供技术与质量的保障,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时,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4年10月16日,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原超募资金项目“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将原项目剩余资金投资于“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3,75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113,4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83.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83.36万元。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建设“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2022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207.32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截至2022年7月8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9550880214574100993)剩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14,215.98万元,已转入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日,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至此,公司已累计使用35,215.98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中补充流动资金33,683.36万元差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益。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时,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4年10月16日,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原超募资金项目“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将原项目剩余资金投资于“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累计投入3,340.02万元;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3,603.67万元;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累计投入17,491.43万元;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累计投入673.4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35,215.9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114.27万元。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承兑汇票或开具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4年度,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金额为3,713.87万元,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19.9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12,765.92万元,累计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19.98万元,未使用信用证进行支付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办理结构性存款24,600.00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办理结构性存款7,000.00万元,购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2,00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投入。“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34,774.4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32,187.27元,其余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原超募资金项目“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0,852.1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9,659.98元,其余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使用状态日期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

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

9,659.98

673.46

673.46

6.97

2027-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9,659.98

673.46

673.46

6.97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公司“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备案时间为2019年12月,建设内容为计划在现有技术实验办公楼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建成后总实验办公楼面积将达到4,500平方米。该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土地征收与出让延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验楼建设进度延期,造成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较为缓慢。随着公司国际国内市场的不断拓展,产品线持续的扩张升级,不同客户对不同使用场景的产品需求日益增加,为了更好的满足客户所需产品不断升级的需求,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将持续强化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科研基础设施水平与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条件,公司现已备案“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并已完成新建项目土地出让手续。项目总体用地面积约27,619.5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33,900平方米,其中包括新建研发中心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新建职工公寓和职工活动中心、其他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为公司及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实现科技资源和人才的共享,满足新产品研发和原有产品的持续创新,为公司产品的市场开拓提供技术与质量的保障,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时,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4年10月16日,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原超募资金项目“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将原项目剩

余资金投资于“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上述募集资金变更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上表“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59.98万元为“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本金金额,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852.10万元,差额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仅供中汇会鉴[2025]2981号报告使用

仅供中汇会鉴[2025]2981号报告使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