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田智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田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亿田智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7号)同意注册,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66,700股,并于2020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6,666,7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289,93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1,376,76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376,762股已于2021年6月3日上市流通。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为106,666,7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6,666,7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0,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10月,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以2021年9月27日为授予日,以30.01元/股的价格向82名激励对象授予142.65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日上市。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6,666,700股增至108,093,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年12月3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15,266,640股上市流通。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为108,093,2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933,34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8.7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6,159,86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61.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2年6月20日,公司已完成对3名激励对象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8,093,200股减至108,003,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满后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合计82,15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1月1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2年12月26日,公司已完成对3名激励对象合计51.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8,003,200股减至107,488,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3年3月9日,公司已完成对1名激励对象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7,488,200股减至107,398,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3年9月1日,公司已完成对6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而对应的179,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7,398,200股减至107,218,9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激励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当前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预计达成激励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要求难度较大,若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经审慎研究后公司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0,0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7,218,900股减至106,748,85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7,218,9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5,203,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1%;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2,015,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9%。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票锁定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7名,分别是: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嵊州市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月华、孙吉、孙伟勇、孙伟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1、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企业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孙伟勇、陈月华和孙吉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前离职,则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孙伟根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后续追加的其他承诺。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承诺
“(1)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并保持控股地位。
(2)本公司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披露并提示发行人予以公告。
(3)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4)本公司承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公司违反该项
承诺,则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从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公司应上缴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2、实际控制人陈月华、孙吉、孙伟勇的承诺
“(1)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并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
(2)本人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披露并提示发行人予以公告。
(3)在任何情况下,本人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4)本人承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人违反该项承诺,则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人应上缴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3、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
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嵊州市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企业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披露并提示发行人予以公告。
(2)在任何情况下,本企业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企业承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企业违反该项
承诺,则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从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企业应上缴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后续追加的其他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担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法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4,733,360股,占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的
60.3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7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总数(股) | 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7,200,000 | 44.02% | 47,200,000 | 0 |
2 | 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 | 3.73% | 4,000,000 | 0 |
3 | 嵊州市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 | 3.73% | 4,000,000 | 0 |
4 | 陈月华 | 3,266,720 | 3.05% | 3,266,720 | 0 |
5 | 孙吉 | 3,200,000 | 2.98% | 3,200,000 | 0 |
6 | 孙伟勇 | 3,000,000 | 2.80% | 3,000,000 | 0 |
7 | 孙伟根 | 66,640 | 0.06% | 66,640 | 0 |
合计 | - | 64,733,360 | 60.37% | 64,733,360 | 0 |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股东陈月华和孙吉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孙伟勇担任公司董事,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注2: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上述股东若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注3: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增加数量(股) | 减少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
一、无限售流通股 | 42,015,490 | 39.19% | 64,733,360 | - | 106,748,850 | 99.56% |
二、有限售流通股 | 65,203,410 | 60.81% | - | - | 470,050 | 0.44% |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 64,733,360 | 60.37% | - | 64,733,360 | - |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470,050 | 0.44% | - | - | 470,050 | 0.44% |
合计 | 107,218,900 | 100.00% | 64,733,360 | 64,733,360 | 107,218,900 | 100.00% |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孙江龙 余东旭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