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核查,臧志成先生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等情况,我们一致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核查,温波飞女士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等情况,我们一致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核查,叶峻先生、李怀朝先生、刘德文先生、邵军先生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等情况,我们一致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核查,曾睿先生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等情况,我们一致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袁银男先生、朱林先生、徐雁清先生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