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9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认购上柴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认购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现改名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科”)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体认购价格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予以确定。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认购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99.932万元,认购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晟股份”)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的股份。2022年1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认购晶晟股份定向发行股份事宜。
公司目前持有动力新科(股票代码:600841)股票6,674,082股,占动力新科总股本的0.48%;持有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9830)股票1,315,700股,占晶晟股份总股本的2.50%。公司持有的动力新科、晶晟股份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议案》,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提请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动力新科、晶晟股份股票,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
动力新科、晶晟股份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无法预测,公司本次拟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出售股票资产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公司持有的动力新科、晶晟股份股票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二)动力新科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636号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4、法定代表人:蓝青松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34882G
6、注册资本:138,782.1784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动力科技、整车及零部件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发电技术服务;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动力新科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39,332,896 | 38.86 |
2 |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 175,782,178 | 12.67 |
3 |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987,600 | 0.94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700,154 | 0.63 |
5 | 马颖波 | 8,373,582 | 0.60 |
6 | 永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7,730,820 | 0.56 |
7 | 李鹏勇 | 6,674,082 | 0.48 |
8 | 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 | 6,674,082 | 0.48 |
9 |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674,082 | 0.48 |
10 |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674,082 | 0.48 |
数据来源于动力新科公开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9、财务情况
动力新科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18,127,416,719.48 | 15,140,471,279.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528,534,632.36 | 4,257,863,317.84 |
项目 | 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8,680,574,121.52 | 1,523,609,693.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62,550,949.31 | -574,267,592.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38,458,303.51 | -583,709,654.85 |
数据来源于动力新科公开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0、经查询,动力新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晶晟股份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无锡新区汉江路9号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冯科杰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554603540U
6、注册资本:5,273.25万元
7、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电动机、塑料零件、金属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加工、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冯建昌 | 17,543,200 | 33.27 |
2 | 江阴毅达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469,623 | 14.17 |
3 | 无锡晶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68,000 | 9.61 |
4 | 汤旭炎 | 5,060,423 | 9.60 |
5 | 冯科杰 | 3,269,800 | 6.25 |
6 | 冯建湘 | 1,800,000 | 3.41 |
7 | 朱惠康 | 1,800,000 | 3.41 |
8 | 张建红 | 1,428,202 | 2.71 |
9 | 无锡高投毅达太湖人才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15,777 | 2.50 |
10 | 北京石溪清流投资有限公司-合肥石溪产恒二期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15,777 | 2.50 |
数据来源于晶晟股份公开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9、财务情况
晶晟股份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计 | 478,807,588.96 | 463,203,496.57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9,829,455.60 | 241,901,910.65 |
项目 | 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1-6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30,076,668.30 | 219,605,781.1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651,176.44 | 12,618,955.05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1,039,031.53 | 11,787,455.63 |
数据来源于晶晟股份公开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10、经查询,晶晟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出售安排
鉴于证券市场及个股价格走势具有不确定性,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下列方案择机出售动力新科、晶晟股份股票:
(一)交易方式及数量: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出售动力新科不超过6,674,082股、晶晟股份不超过1,315,700股(在授权期间内,若上述交易标的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二)交易价格: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
(三)交易时间: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授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出售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交易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本次出售仅为公司初步意向,能否成交及具体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四、拟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择机出售持有的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出售资产的具体收益受实际出售股数和出售价格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最终数据为准。
本次拟出售资产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出售资产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