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臧志成 先生通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对孙巧妹与其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出 具《民事调解书》(〔2025〕苏0402 民初10662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下: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
1、孙巧妹与臧志成签订的《股份代持协议书》自始无效,股权不发生变更 效力。
2、臧志成向孙巧妹分期支付结算款2,650 万元。
3、双方就本案所涉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他涉。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