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7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 项。现将终止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金旺达机电有限公司7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 作,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反复协商、论证及完善。在本次交易 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 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本次交易主要过程如下:
1、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 简称:凯龙高科,证券代码:300912)自2026 年1 月21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2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27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公司于2026 年2 月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同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凯龙高科,证券代码:300912) 自2026 年2 月4 日开市起复牌。
3、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持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定期发布 了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2026-027、2026-046、2026-056、2026-059)。
4、公司于2026 年8 月4 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及未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 编号:2026-060),因中介机构未能于2026 年8 月3 日前完成相关程序,导致公 司无法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 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 通知。经与交易各方协商,拟终止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有 序开展。由于前期标的公司财务数据的基准日初步拟定为2025 年12 月31 日, 超过6 个月的有效期,相关中介机构需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和补充尽职调查。 因中介机构未能于2026 年8 月3 日前完成相关程序,导致公司无法在首次审议 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 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 (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若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公司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审 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将导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重新确定存 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完成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难以形 成满足各方诉求的可行方案,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并与 交易相关方协商,拟终止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2026 年8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本次交易尚处于预案阶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终止本次交易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系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 商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承 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其他说明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