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互连: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2-12-28  兆龙互连(300913)公司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士林工业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金龙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股份137,834,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1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137,81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1,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1,550股,占股份总数的

0.01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1,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8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1,5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21,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静和蒋楚天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