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互连: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3,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212,5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73,5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57,250,00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2. 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3,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0000元;持有首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83,7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57,25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转股于2023年6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2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37,812,500 | 75.00 | 55,125,000 | 192,937,500 | 75.0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5,937,500 | 25.00 | 18,375,000 | 64,312,500 | 25.00 |
三、总股本 | 183,750,000 | 100.00 | 73,500,000 | 257,250,000 | 100.00 |
八、调整相关参数
1.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257,250,0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071元。
2.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承诺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3.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新市镇士林工业区
咨询机构: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姚云萍 沈圆月
咨询电话:0572-8475786
传真电话:0572-8063125
十、备查文件
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