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融科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钧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钧铭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副总经理简历赵钧铭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1993年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1998年12月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15年6月毕业于浙江大学EMBA。1993年至1995年曾任杭州爱使口可食品有限公司秘书、采购员;1995年至2001年曾任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区域销售经理;2001年至2016年曾任上海太太乐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江苏营销公司总经理、集团营销总监等;2017年至2022年曾任上海东铪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8月至11月担任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钧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