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融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15 证券简称:海融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5:3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666号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黄海晓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5,97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110%。(公司总股本为9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股份数858,400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9,141,600股,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5,97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1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1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1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8、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4.00《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此项议案因黄海晓先生、黄海瑚先生属于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64,800,00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6.00《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7.00《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9.0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此项议案因黄海晓先生、黄海瑚先生属于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64,800,00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0.00《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1.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2.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3.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4.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5.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6.00《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7.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8.00《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回避情况:此项议案因曹建先生、于秀红女士属于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330,00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9.00《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此项议案因曹建先生、于秀红女士属于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330,00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此项议案因曹建先生、于秀红女士属于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330,00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3、15为特别决议,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指派郭宸、林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