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朗特智能(30091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6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就关注函中关注的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竞争状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未来发展战略以及最近两年净利润、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变动情况,近5年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主要股东和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和分红资金用途等具体情况,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发展规划是否匹配,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是否来自于募集资金、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是否会对公司在建项目及规划的其他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回复: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为智能控制器制造行业。智能控制器行业是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相结合的高科技产业,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其发展。

智能控制器以自动控制理论为基础,集成了自动控制、微电子、电力电子、传感、通讯等诸多技术门类,将程序控制、信息探测、资源调度、输出执行融为一体,是技术密集型产业。从市场需求看,智能控制器是网络化、信息化时代的产物。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终端用户对产品自动化和智能化的需求不断提高,家居、汽车、工业设备等领域的终端产品不断更新换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多样化、智能化的智能控制器产品需求快速增加。从技术角度看,智能控制器行业的发展也受益于专业化分工。智能控制器产品的技术复杂程度和生产成本随客户需求上升,工业生产专业化分工呈现不断细化的趋势,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部分终端产品厂商开始将智能控制器外包给专业企业进行设计、生产。专业化的分工,孵化了一批专业的智能控制器生产企业,使智能控制器行业得到快速发展,行业市场规模不断增长。智能控制器的核心功能是提高各类终端产品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随着电子设备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等程度的进一步提升以及物联网的快速发展,智能控制器作为电子设备的“中枢控制”,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已经从简单的家电、电动工具等应用拓展到智能家居、汽车电子、智能电源、工业设备、智慧城市等一系列新兴领域。同时,智能控制器产业向更高性能、更加智能方向发展,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断提升,市场容量持续上涨。

(二)竞争状况

由于智能控制器行业已形成国际化分工格局,国内智能控制器生产企业已经深入参与全球市场竞争。为分散供货风险,终端品牌厂商订单较为分散,且智能控制器属于定制产品,应用领域极为广泛。因此,在全球竞争格局中,尽管在某些细分领域部分企业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但在智能控制器整体市场所占份额不高,行业处于充分竞争状态,行业集中度较低。国内智能控制器行业起步较晚,目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市场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因市场需求旺盛,行业整体发展势头强劲,市场参与者较多,技术实力较弱、规模较小的厂家较多,供求关系方面总体是供大于求。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且受到人工成本提高、供应链管理难度加大等因素影响,专业领域内研发实力较弱、规模较小的企业将很难有效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同时也难以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只有具有一定的技术积累、研发能力和生产规模的企业,才能更好地满足客户全方位需求,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产品综合成本,保证企业利润水平。

公司在智能控制领域,已有多项技术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产品定位上,公司深耕中高端市场,在技术升级、产品研发、质量保证、交货速度等方面处于行业前列,享有良好信誉和口碑,已与多家国内外知名品牌厂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丰富的产品种类、充足的人员、优质的客户资源,

在行业中已经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三)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的智能控制器和智能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智能家居及家电、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及储能等行业,这些行业为国家政策支持发展的行业,公司受益其中。近年来,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规模持续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整体上处于提升既有核心业务竞争力的同时,不断推进新业务孵化的发展阶段。

(四)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OEM和ODM模式开展经营,并结合相应的原材料采购、研究开发、生产及产品销售体系,形成了自身的盈利模式。

在OEM经营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的设计和质量要求进行产品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由客户控制产品相关的设计和技术,是一种代工生产模式。在ODM经营模式下,公司凭借自身的设计能力和较高的技术水平,根据客户的产品概念、规格性能、产品成本等要求进行设计和生产,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产品解决方案。一般情况下,ODM模式下公司的议价能力更强、能更好控制材料成本、降低生产成本。

2、研发模式

研发设计具体包括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前瞻性的技术探研及技术平台模块化设计三大类。

公司采用协同研发模式深度参与各类新产品的设计开发,一般新产品的开发周期约为6-12个月,开发流程分为市场需求调查、样品中心加工制作、样品制作、工程验证测试、设计验证测试、产品验证测试直至大批量生产等多个阶段。

(1)新产品研发设计

针对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公司会主动向前延伸工作,积极参与到下游客户前期的产品设计中,针对性地开发出符合客户功能要求的产品,提供专业的一站式产品解决方案,将先进的技术融入产品中为客户带来更大的价值。

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设计采取“以客户为导向,研发部主导、多部门协同参与”的项目小组模式。研发部根据市场部反馈的客户或市场需求,综合考虑产品的技术要求、品质标准、使用性能等因素,基于技术研发平台、PCB设计等开发资

源基础,以快速、高质量完成新产品设计方案。之后研发部会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必要时包括有关的专家、外部机构代表或客户),对新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进行综合、系统的评审,以发现设计中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纠正和改进的具体措施。为了统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同部门、人员之间的配合和协调,公司引进WIKI平台和JIRA事务跟踪系统,对项目各个节点按照APQP流程进行管控。同时,为缩短信息反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引进并二次开发联合管理系统进行协同办公,为客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专业服务。

(2)前瞻性的技术探研

公司紧跟市场发展潮流,对下游产品功能演变趋势和市场需求做出预估,组织核心技术人员对重大技术攻关、重要产品创新等进行前瞻性研究。总体而言,公司自主研发侧重于行业内前沿性的技术应用突破,以及基础性的软件、硬件、工艺、制造设备的改进优化、升级等研发方向。

(3)技术平台模块化设计

技术模块平台作为公司产品设计研发的公共基础资源,可快速复制或移植到不同智能控制器产品中,大幅缩短产品的研发设计周期,对加快产品的设计研发速度和降低研发成本意义重大。公司采取持续开发、持续改善的策略,通过新产品设计研发过程中累积的设计经验对基础模块开发平台进行持续完善。

3、采购模式

公司拥有健全的供应商准入制度、完善的供应商评审体系、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

公司采用鼎捷ERP系统管理物料,遵循以产定需、以需定量的原则,优化原材料库存。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即以客户的订单需求为基础,计划部根据库存情况制订物料需求计划,采购部确定物料需求数并综合考虑采购物料技术标准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并对订单关键要素予以确认,包括客户指定的采购渠道、物料品牌原制造厂及原厂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等要求。对于通用物料或交付周期较长的原材料,公司会根据对下游客户的订单预测,基于客户的备料协议,储备合理库存,以提高订单响应速度,实现快速生产与交付。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有:IC、PCB、电池、线材、塑胶件、阻容器件、半

导体分立器件等。公司制定了《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的依据、采购订单的确定、采购订单的更改、采购物料的接收与检验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合格供应商一般有2-3家,对供应商每年评审一次。

4、生产模式

公司的整个生产管理流程涵盖了市场部、研发部、计划部、工程部、生产部、采购部、品质部等多个部门,通过引进UMS,使各个部门建立起相互协作的运作机制,实现了生产计划、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全方位管控。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及家电、汽车电子、储能、新型消费电子等领域,而不同客户对产品的工艺、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导致产品生产种类、型号较多,公司实行“以销定产、柔性制造”的定制化生产模式,满足客户的生产周期和快速反应的要求。因此公司生产计划具有“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采取“丰田看板”的生产模式,并实行柔性化和自动化相结合的生产管理。

(1)柔性化

针对多品种、小批量的订单式生产,公司以精益生产为原则,采取柔性化的细胞单元生产模式进行多种类产品的共线生产,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根据不同产品需求,设置工艺流程,形成灵活的细胞单元小生产线,避免了大产线转换时间浪费。不同品种之间,生产实施快速转线,高效衔接,完成多品种、小批量产品的快速生产,保证及时交货。

(2)自动化

针对SMT、锡膏印刷、回流焊接、在线测试等部分生产环节,公司采取自动化生产模式。通过在长期生产过程中积累的技术工艺,公司对购置的先进生产设备进行改良,实现生产自动化。同时在各环节精益求精,在装配环节实施防呆设计,对错误操作进行预警。自动化生产大幅提高了公司产品的一致性和合格率,产品质量趋近零缺陷,在提高效率的同时降低了返工成本。

5、销售模式

公司依托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积极贯彻“大客户战略”,主要采用直销方式销售产品。

公司设立了市场部,负责新客户拓展及老客户服务,通过参加各地主要电子

产品展会和老客户推荐的方式拓展新客户。公司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时会确定产品的定价、下单和交货方式等内容。下单和交货方式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由合作终端客户直接下达订单,公司完成智能控制器或终端产品的生产后直接交付给终端客户,合作终端客户向公司付款;第二种是由终端品牌商的代工厂向公司下达订单,公司完成智能控制器的生产后交付给代工厂,代工厂向公司付款。

公司始终围绕深耕全球大客户,聚焦智能家居及家电、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智能控制器,并作为未来的重点发展策略。公司与客户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参与客户的同步设计,提升公司未来一站式智能控制产品解决方案的能力,以实现未来持续、稳健的增长。

(五)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持续夯实主业,紧跟市场趋势,结合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对智能控制器产品功能的演变趋势和市场需求做出预估,储备核心技术,推陈出新,稳步开拓智能控制器领域市场。智能控制器产品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不管是开发新型智能控制器,还是根据客户需求对现有产品优化、改进,均对公司的研发技术能力提出较高要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强化外部协作,在围绕目前客户需求的开发工作之外,对行业前沿技术进行预研和储备,在更多技术应用领域取得突破,进一步增强客户的粘性,提高产品的整体技术附加值水平。

公司将继续以Longtech品牌为基础,加强品牌推广,提高市场认可度。智能控制器应用领域广泛,下游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行业内龙头企业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高。公司将积极开发智能家居、汽车电子、新型消费电子及储能等领域优质大客户,继续发力中高端市场,同时加大与终端品牌商的合作,树立良好的业界口碑形象。通过提高对优质客户销售占比,提高公司的市场认可度及市场份额。 公司做强做大主业的同时,将积极稳妥实施资本运作。对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主营业务拓展的产业内优质标的公司,适时进行投资并购等资本运作。公司会持续做好经营管理,努力提升公司业绩,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以更好的成绩回报广大股东,为社会做出贡献。

(六)最近两年净利润、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变动情况

公司近两年的业绩情况如下:

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元)1,291,331,635.38960,030,639.803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0,795,368.59140,933,357.092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68,356,929.45121,772,962.3538.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15,861,861.69129,150,350.0367.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91.47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891.47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1%15.71%1.50%
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资产总额(元)1,521,084,730.431,294,448,074.541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42,994,947.92960,701,364.4518.98%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亿元,同比上升28.28%;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43亿元,同比增长18.98%;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1.89元/股,同比增长28.57%。公司近年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净资产均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七)近5年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主要股东和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和分红资金用途等具体情况

1、近5年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利润分配时间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执行时间
2017年度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4,967,187.50元。2018年8月
2018年度未分配-
2019年度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36,000,000元。2020年7月
2020年度以总股本42,5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774,000元;同时以每10股送红股1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每10股送转5股,送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3,870,000股。2021年6月
2021年度以总股本63,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161,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2022年6月

总股本增加至95,805,000股。

自上市以来,公司一直采取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积极回馈投资者,以求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2、主要股东和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和分红资金用途等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册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分红资金用途
欧阳正良41,609,56543.43%分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房产、理财及家庭支出等。
深圳市鹏城高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20,53512.55%员工持股平台分红资金分配至全体合伙人,主要用于改善生活、购买理财及个人家庭用途等。
深圳市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47,9605.79%分红资金主要用于参与股权投资基金、购买理财产品等。
珠海鹏城展翅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42,5004.53%员工持股平台分红资金分配至全体合伙人,主要用于改善生活、购买理财及个人家庭用途等。
苟兴荣6,456,3606.74%分红资金主要用于装修、理财及家庭支出等。

注:欧阳正良持有深圳市鹏城高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12%股权,是其唯一普通合伙人;欧阳正良持有珠海鹏城展翅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88%股权,是其唯一普通合伙人;欧阳正良持有深圳市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5%股权,是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八)本次利润分配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发展规划是否匹配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公司积极响应《证监会 国资委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证监发〔2022〕36号)》文件精神,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较前次适当增加现金分红的比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

亿元,近3年(2020年-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31.40%,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51.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亿元,较上年增长67.1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7亿元,资本公积余额为5.71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6.04亿元(其中,自有货币资金余额为4.74亿元)。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稳健、可持续的盈利能力,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良好,资本公积金充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有合理的业绩基础和财务基础,与公司业绩成长、发展规划相匹配。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综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发展阶段、股本结构等因素,同时积极响应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比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九)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是否来自于募集资金、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是否会对公司在建项目及规划的其他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分别为344,703,098.22元及426,850,235.45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44,703,098.2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余额为570,933,385.79元,货币资金余额为603,510,520.17元(其中,自有货币资金余额为473,571,031.63元)。公司的自有资金充足,可以覆盖本次利润分配的金额,本次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现金分红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分红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在建项目及规划的其他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06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19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71.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022.0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9,379.8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5,793.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3,642.1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2,151.78万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338070100100307262一般户895,815.93
338070100200186122理财户21,000,000.00
338070100200187406理财户107,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44250100010600003170专用存款账户115,054,466.42
招商银行深圳南油支行755910245610809专用户143,636.50
中国银行深圳红山支行747174274303专用户13,686,122.77
749776268721理财户49,990,000.00
751076269133理财户50,01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44250100010600003185专用存款账户159,446.92
合 计357,939,488.5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与募集资金的对应关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601,938,000.00
减:已支付的发行费用71,717,867.72
减:已投入募集项目资金148,798,456.75
减:永久补流资金45,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1,517,813.01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357,939,488.54

说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7,939,488.54元,其中活期存款129,939,488.54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28,000,000.00元。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募集资金均用于投入募投项目、支付发行费用、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款项已全部用于支付材料款、支付员工薪酬等日常经营性支出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本次利润分配的计划。公司本次现金分红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分红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可以充分满足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除募投项目外,暂时未有其他重大在建项目及规划的其他项目等

重大的对外投资计划和安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在建项目及规划的其他项目产生不利影响。问题二:请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制订的具体过程,包括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人、参与筹划人、内部审议程序、保密情况等,并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泄漏和内幕交易情形。回复: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人、参与筹划人、内部审议程序2023年3月21日,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董事兼总经理方芙蓉、董事兼财务总监付丽萍、董事兰美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宝发、审计总监彭小健、证券事务代表郑一丹,上述人员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股本结构、经营需求、当前资金状况等因素,对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内部商议,初步达成了利润分配方案的意向。2023年4月6日,公司证券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董事会及监事会的通知以及相关议案内容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向上述人员强调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严禁内幕交易。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4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保密情况

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提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依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并已通过创业板业务专区上传报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是否存在信息泄漏和内幕交易情形

经自查,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要求对内幕信息进行保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过程不存在信息泄露,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问题三:请说明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回复:

经自查,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兼监事苟兴荣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10,000股公司股份。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苟兴荣女士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尚未届满。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苟兴荣女士外的其他董监高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尚处于锁定期,股份锁定到期日为2023年12月2日。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除苟兴荣女士外的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问题四:请说明公司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前一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自媒体宣传,以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相关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或者误导投资者、炒作股价的情形。

回复:

经自查,公司披露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前一个月不存在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自媒体宣传以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相关情况。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或者误导投资者、炒作股价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