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7  朗特智能(30091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人数:149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77.5062万股

3、本次归属股份的流通上市日为:2023年7月10日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27.7400万股(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387万股的2%。其中首次授予权益

102.1920万股(调整前),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8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387万股的1.6%;预留授予权益共计25.5480万股(调整前),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2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387万股的

0.4%。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0.65元(调整前),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0.65元(调整前)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56人(调整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36人,包括公告本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姓名国籍职务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约占本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约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欧阳正良中国董事长、总经理1.50001.1743%0.0235%
兰美华中国董事1.10000.8611%0.0172%
李岩慧中国董事1.30001.0177%0.0204%
赵宝发中国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50001.1743%0.0235%
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52人)96.792075.7727%1.5155%
预留部分25.548020%0.4%
合计127.7400100%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批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首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首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3两个会计年度。

假设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为X;

假设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为Y;则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净利润增长率(X或Y)公司层面归属比例(L)
首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X≥60%100%
40%≤X<60%80%
20%≤X<40%60%
X<20%0
首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Y≥60%100%
40%≤Y<60%80%
20%≤Y<40%60%
Y<20%0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涉及激励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额度。

考核等级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A100%
B80%
C60%
D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L)×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或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

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8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2年5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因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2022年6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因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2022年9月29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56人调整为15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02.1920万股调整为101.9420万股,预留数量不变。

2、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中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20.65元/股调整为13.5667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由101.942万股调整为152.913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由25.548万股调整为38.322万股。

3、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公告了《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30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中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其中,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5667元/股调整为8.7111元/股,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由152.913万股调整为229.3695万股,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由38.322万股调整为57.483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部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时间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27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
公司层面第一个归属期业绩条件: 假设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为X
归属期净利润增长率(X)公司层面归属比例(L)
首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X≥60%100%
40%≤X<60%80%
20%≤X<40%60%
X<20%0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涉及激励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业绩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023,608.48元(剔除本激励计划2022年度股份支付费用17,228,239.89元的影响)相对于2021年增长率为40.51%。公司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满足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L)×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

(四)部分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1、首次授予日:2022年6月27日

2、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49人

3、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77.5062万股

4、归属价格:8.711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百分比
1欧阳正良董事长3.37501.350040%
2方芙蓉董事、总经理2.47500.990040%
3付丽萍董事、财务总监2.70001.080040%
4兰美华董事2.47500.990040%
5赵宝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3.37501.350040%
(144人)208.06271.746234.48%
合计222.462077.506234.84%

注:1、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10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7.5062万股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同伙)于2023年7月3日出具了《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441C000312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7月3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3年7月3日止,公司已收到14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股款共计人民币675.164388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7.506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97.658188万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7月10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2,544,24571.36%0102,544,24570.9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163,25528.64%775,06241,938,31729.03%
三、总股本143,707,500100%775,062144,482,562100%

注: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办理结果为准。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775,062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3,707,500股增加至144,482,562股,将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九、备查文件

1、《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5、《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6、《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