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4-03-22  朗特智能(300916)公司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决议
2023年1月1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2023年4月1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案》
2023年4月2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6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3年8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10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3年11月1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内部控制、股权激励等方面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形成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的各项决策严格按照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董事会及管理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与财务负责人沟通,查阅会计账簿以及审议公司年度报告等方式,对2023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向与承诺使用方向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双方均严格履行其权利义务,决策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也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6、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7、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

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8、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相关要求,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9、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规则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有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 年 3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