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国内经济恢复缓慢,内外部环境严峻复杂。面对下游市场需求疲软,行业竞争激烈的局面,公司迎难而上、砥砺前行,紧跟行业趋势、积极开拓市场,围绕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稳健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9亿元,同比下降20.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亿元,同比下降40.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89亿元,同比下降47.48%。主要的业绩影响因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受到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客户放缓市场投入节奏、产品价格竞争激烈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整体销售额及毛利率均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订单量减少致使产量降低,产能利用率下降,生产规模效应减弱,单位产品分摊固定费用升高,进一步拉低产品毛利率;
3、公司出口业务占比较高,美元为主要结算币种,报告期内,美元升值幅度小于2022年,外汇市场的波动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正向影响有所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1、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控制器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4,032.11万元,同比增长
3.34%;其中智能家居及家电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788.93万元,同比下降34.37%,汽车电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889.35万元,同比下降25.08%;消费类电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2,536.24万元,同比上升201.66%;公司智能家居及家电业务、汽车电子业务价格竞争激烈,为保持市场份额,获取客户订单,公司适时调整价
格,导致智能家居及家电业务、汽车电子业务整体销售额有所下降。受益于第四季度电子雾化器业务的需求放量,公司凭借在该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获得电子雾化器客户的大量订单,该品类带动公司消费类电子业务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产品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7,224.79万元,同比下降37.06%;其中储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4,199.20万元,同比下降50.44%,新型消费电子产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382.67万元,同比增长142.16%。公司储能产品的销售受当地能源补贴政策和国际货币兑换波动影响,客户放缓市场投入节奏,需求有所下滑导致销售额同比下降。新型消费电子产品中泳池清洁机器人、自行车码表等品类在报告期内需求量增加,带动该业务的销售额增长。
2、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5,301.2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5.94%,占2023年营业收入的5.15%。公司以市场及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产品更新和技术迭代,向客户提供更具成本优势的产品解决方案。公司加强研发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方面的申请力度,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专利5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92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外观专利20项,软件著作权53项。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公司对核心技术的大力投入再次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可。
3、运营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基于“销售最大化、费用最小化、时间最短化”原则,持续推进精益改善,降本增效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在全员范围开展精益改善活动,从供应链管理、生产管理、仓储管理、物流管理等多个环节,推行全流程成本控制。同时,公司通过优化信息系统,提高自动化能力,减少人力成本,加大降本增效力度,有效提升公司的精益管理水平。
4、规范运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的规则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多项制度进行了修订,从制度层面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推动公司内部工作流程和制度的规范化、合理化和
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5、股东回报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2023年,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共计派发现金47,902,500元,现金分红金额逐年增加。公司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的同时,也在用实际行动积极回馈股东。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董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全部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审慎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3年1月1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2023年4月1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3年4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3年6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3年8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23年10月2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3年11月1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4.02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03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04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05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06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4.07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4.08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4.09 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4.10 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4.11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5、《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召开股东大会与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3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以保障各位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3年1月5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3年5月10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3年11月30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0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6.02《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3《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6.04《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6.05《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三)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定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根据《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内部审计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共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审计委员会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强化了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主要针对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主要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探讨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报告期内共召开战略委员会2次,主要对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增加经营范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推动了公司稳定持续地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慎客观地发表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等,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形式,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解读公司业绩,组织多批机构投资者线上和线下调研,通过互动易平台和投资者热线及时答复投资者问题,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确保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活动进行记录并披露,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及时公平获取信息。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同时,重点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董事会将组织和领导公司管理层继续围绕年度经营计划,扎实稳健开展业务,积极开拓新领域,努力完成公司制定的经营目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