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5-30  朗特智能(300916)公司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朗特智能股票代码:300916

信息披露义务人:苟兴荣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年5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朗特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朗特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朗特智能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苟兴荣
本报告书、本报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苟兴荣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522523************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作为上市公司监事应披露的其他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苟兴荣女士任上市公司监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2、苟兴荣女士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3、苟兴荣女士已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稀释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主动减持股份,导致最终持股比例低于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朗特智能股份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信息披露义务人苟兴荣女士拟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46,44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不超过1%)。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苟兴荣女士减持了37,4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除上述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朗特智能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其他安排,如有相应计划,届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69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863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232,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6%,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苟兴荣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42,5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每10股送转5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580,000股增加至63,870,000股,苟兴荣持股数由3,698,640股变更为5,547,9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仍为8.68633%。

2、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苟兴荣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6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43,720股。本次减持完成后,苟兴荣持股数由5,547,960股变为4,304,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3906%。

3、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63,87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3,870,000股增加至95,805,000股,苟兴荣持股数由4,304,240股变更为6,456,3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仍为6.73906%。

4、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苟兴荣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10,000股。本次减持完成后,苟兴荣持股数由6,456,360股变为4,846,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5857%。

5、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95,80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5,805,000股增加至143,707,500股,苟兴荣持股数由4,846,360股变更为7,269,5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仍为5.05857%。

6、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7日和2023年11月3日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首次和预留授予股份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3,707,500股增加至144,644,007股,苟兴荣的持股数量仍为7,269,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稀释为5.02581%。

7、苟兴荣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400股,苟兴荣持股数由7,269,540股变为7,232,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6%。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苟兴荣的持股比例下降至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2020年12月2日)1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2024年5月27日)2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苟兴荣合计持有股份3,698,6408.68633%7,232,1404.999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1,779,9851.23060%
有限售条件股份3,698,6408.68633%5,452,1553.7693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朗特智能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持股比例以公司2020年12月2日股本42,580,000股计算。

持股比例以公司2024年5月27日股本144,644,007股计算。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朗特智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1、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2、联系人:郑一丹

3、联系电话:0755-23501350-830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苟兴荣

签署日期: 2024 年5 月 27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一层至四层
股票简称朗特智能股票代码3009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苟兴荣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股权激励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3,698,640股 持股比例: 8.6863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2,891,120股 变动比例: -3.68637% 变动后持股数量: 7,232,14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4.9999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024年5月27日 方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致被动稀释和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减持行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无其他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苟兴荣

签署日期:2024 年 5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