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或“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0年11月20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06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52元。截至2020年11月2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60,19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71.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022.0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44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以及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三、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
待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完毕并签署监管协议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及流动性需要,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扩大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划转至新增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实施“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授权下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