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服务: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4-04-22  特发服务(300917)公司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11月14日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2024年1月30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