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3-017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智尚”、“公司”或“发行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智尚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公布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具体事项如下,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4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
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3、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9,958.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基数为69,958.00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0,987.4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果采用中止发行措施,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4、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根据《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南山智尚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4月11日主持了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 中签号码 |
末六位数 | 651754,051754,251754,451754,851754,020100 |
末七位数 | 5284984 |
末九位数 | 210074639,010074639,410074639,610074639,810074639, 560726777,060726777,310726777,810726777 |
凡参与智尚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61,78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智尚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发行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