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南山智尚(300918)公司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由公司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参照公司经营规模以及行业整体薪酬水平后提出的,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情况及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我们认为其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严谨 ,与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有良好的沟通,能胜任公司2023年的审计工作,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和信会计师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拟向其支付的审计费110万元(含税)是按照审计工作量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价格合理。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已基本覆盖了运营管理的各层面,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编制的《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朱德胜、赵雅彬、姚金波

2023年4月24日(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德胜 赵雅彬 姚金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