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查股网  2023-11-29  南山智尚(300918)公司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及初步审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已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该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做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分析,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会计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八、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制定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朱德胜、赵雅彬、姚金波2023年11月28日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德胜 赵雅彬 姚金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