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关于收到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
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更好地满足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181号)及《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458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及中期票据注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事宜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关于公司中期票据注册事宜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择机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