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伟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