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内容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内容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内容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曹越、李巍、蒋良兴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