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资 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 金、低风险债券、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 风险债券、收益凭证等。
3.投资额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 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签署 相关合同及办理相关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资金来源: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8.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理财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 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具体实施的财务部门将实时 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 及时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 安全。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 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 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 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2026 年3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收益凭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