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2-20  润阳科技(300920)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阳科技”)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刘翰林王光昌徐何生

2023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