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关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
兼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辞任情况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万立祥先生、财务总监周霜霜女士的辞职报告,万立祥先生和周霜霜女士因公司分工调整分别辞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万立祥先生的辞职报告在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万立祥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兼浙江润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全面负责公司战略投资业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霜霜女士的辞职报告在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周霜霜女士仍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的职务,主要负责公司ERP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工作。
万立祥先生、周霜霜女士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2024年1月14日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立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4,0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3%。周霜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8%的股份,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445.6864万股。辞任后,万立祥先生、周霜霜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万立祥先生、周霜霜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学禹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杨学禹先生个人简历
杨学禹,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厦门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历任云华光学有限公司会计、云南恒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职员、副经理、昆明博闻证券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顾问部经理、北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证券部副经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任越南润阳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学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学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