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更正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经事后核查,由于公司工作人员失误,上传披露文本的落款日期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落款日期:2023年12月24日。 更正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落款日期:2023年11月24日。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