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14  润阳科技(300920)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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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20 证券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润阳科技”)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空气盒子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空气盒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空气盒子”)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空气盒子的此项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的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发生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担保由空气盒子少数股东戴增贤先生、杭州蓓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蓓鸿”)以其持有的空气盒子股权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润阳科技空气盒子51.00671%21.25%0.001,000.000.85%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空气盒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3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吕山乡吕山村(吕山工业园区长吕路16号)

4、法定代表人:罗斌

5、注册资本:7,450万元

7、股权结构:空气盒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空气盒子51.00671%的股权,戴增贤持有空气盒子29.39597%的股权,杭州蓓鸿持有空气盒子19.59732%的股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者其他业务联系:空气盒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3月31日(未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4,826,162.6145,309,375.04
负债总额9,525,677.507,836,183.3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9,280,080.217,710,841.3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35,300,485.1137,473,191.72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一季度(未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5,838,099.1824,993,970.36
利润总额-2,172,706.61-5,848,608.28
净利润-2,172,706.61-5,848,608.2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为空气盒子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空气盒子少数股东戴增贤先生、杭州蓓鸿以其持有的空气盒子股权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0万元提供与授信额度相同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持股51.00671%的控股子公司,且空气盒子的其他股东均会按照其各自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经分析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其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正常,无较大偿债风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融资需求,降低其资金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对空气盒子的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发展,

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最高总额为11,000.00万元(包括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000.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额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9.41%,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34%。上述担保总额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第三方的担保金额为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