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3  南凌科技(300921)公司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未达到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触发值考核目标,故公司对第二解除限售期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9,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及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3,155.7770万股变更为13,142.8170万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155.777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3,142.8170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券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7月14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00-18:00。

2、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婵

联系电话:0755-83433258

传真:0755-82720718

电子邮件:ir@nova.net.cn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