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08  南凌科技(300921)公司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淮安众人佳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股东淮安众人佳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人佳业”)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17,1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467%,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7768%。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公司股东众人佳业自2023年6月29日至2024年11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846,800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617%,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1854%。上述权益变动后,众人佳业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收到股东众人佳业出具的《关于减持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众人佳业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551,4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968%,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7264%。截至2025年1月8日,众人佳业减持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减持股数 (股)占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淮安众人佳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7日23.4665,6000.0504
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1日24.771,237,0000.9496
大宗交易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7日21.912,314,4981.7768
合计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月7日22.923,617,0982.7767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股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淮安众人佳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6,578,8005.05042,961,7022.273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578,8005.05042,961,7022.27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涉及董监高人员本次减持股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陈金标合计持有股份1,053,0000.8084789,7500.60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53,0000.8084789,7500.60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刘辉床合计持有股份1,053,0000.8084789,7500.60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53,0000.8084789,7500.60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侯刚合计持有股份789,8000.6063592,3600.45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89,8000.6063592,3600.45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1: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注2:以上董监高人员当年减持股份数量占其当年持股总数比例未超过25.00000%;注3:以上无限售条件股份为相关董监高人员通过众人佳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相关情况说明

1、股东众人佳业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众人佳业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