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秦装备: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06  天秦装备(300922)公司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4年3月1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立永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旨在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