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研奥股份 |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凯 | 联系电话:010-83939245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扬文 | 联系电话:010-8393924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根据银行对账单监督和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计划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4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计划下半年开展现场培训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公司现有平台、设备、产能可以基本满足目前的订单需求。如继续按照原有募集资金规划进行投入,项目规划与公司业务规模效益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导致投入与产出出现不对等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避免造成资金和资源的浪费,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使用募投资金投资实施“城轨车辆电气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跟进并督促公司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8.91%。主要原因如下:1、部分项目的交付及验收进度不及预期;2、差旅费和招待费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3、公司2022年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报告期内职工薪 | 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波动情况,督导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
酬和股份支付费用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4、政府补助大幅减少;
5、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措施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彭 凯 张扬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