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股份: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0,000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7,500,000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35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6)。
截至2023年12月2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023年11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2.公司分别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2023-0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22日。截至2023年12月2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0.6361%,最低成交价为23.62元/股,最高成交价为24.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150,4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0.6361%。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774,000.00 | 55.6921% | 500,000.00 | 44,274,000.00 | 56.3282%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826,000.00 | 44.3079% | -500,000.00 | 34,326,000.00 | 43.6718% |
三、股份总数 | 78,600,000.00 | 100.0000% | 0.00 | 78,600,000.00 | 100.00% |
注: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参照公司《回购报告书》数量。上述变动情况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变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若本次最终回购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774,000.00 | 55.6921% | 43,774,000.00 | 56.0487%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826,000.00 | 44.3079% | -500,000.00 | 34,326,000.00 | 43.9513% |
三、股份总数 | 78,600,000.00 | 100.0000% | -500,000.00 | 78,100,000.00 | 100.0000% |
注: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参照公司《回购报告书》数量。上述变动情况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变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1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自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65.87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实施进度。若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