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8号)同意注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661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0,066.16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法本转债”,债券代码“12316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耕读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木加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嘉嘉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配售“法本转债”2,602,575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43.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耕读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木加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嘉嘉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获悉其于2023年5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法本转债”1,051,357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
17.50%。转让完成后,前述可转债持有人持有“法本转债”1,551,218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25.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后 | |||
持有数量(张) | 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比例 | 变动数量(张) | 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比例 | 持有数量(张) | 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比例 | |
严华 | 2,101,218 | 34.98% | 550,000 | 9.16% | 1,551,218 | 25.83% |
深圳市耕读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7,119 | 2.78% | 167,119 | 2.78% | 0 | 0 |
深圳市木加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7,119 | 2.78% | 167,119 | 2.78% | 0 | 0 |
深圳市嘉嘉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7,119 | 2.78% | 167,119 | 2.78% | 0 | 0 |
合计 | 2,602,575 | 43.33% | 1,051,357 | 17.50% | 1,551,218 | 25.83% |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