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关于法本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30  法本信息(300925)公司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本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64

2、债券简称:法本转债

3、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1.12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11.09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6月6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8号)同意注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661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0,066.16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法本转债”,债券代码“123164”。

根据《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573,050股后的372,170,8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于2023年6月5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3,025,978.88元/374,743,875股=0.0347596元,即以

0.034759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法本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1.12-0.0347596 =11.09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综上,“法本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11.0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