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转换公司债券
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质押的部分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张) | 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 | 占公司可转债剩余数量比例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解除日 | 质权人 |
严华 | 是 | 499,912 | 99.74% | 8.33% | 2022年 11月23日 | 2023年6月9日 |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 | - | 499,912 | 99.74% | 8.33% | - | - | - |
注:1、截至2023年6月9日,公司可转债剩余数量为6,001,131张,下同。
(二)截至本次可转债质押解除之日(2023年6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张) | 占公司可转债剩余数量比例 | 剩余质押数量(张) | 剩余质押数量占其所持数量的比例 | 剩余质押数量占公司可转债剩余数量比例 |
严华 | 501,218 | 8.35% | 0 | 0 | 0 |
合计 | 501,218 | 8.35% | 0 | 0 | 0 |
二、其他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非经常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所持可转债质押变动及质押风险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