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严华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严华 | 是 | 26,000,000 | 19.88% | 6.94% | 2023年 3月9日 | 2023年 9月15日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8月31日的股本总数374,798,755股计算。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 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合计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严华 | 130,811,037 | 34.90% | 54,000,000 | 41.28% | 14.41% | 54,000,000 | 100% | 76,811,037 | 100% |
合计 | 130,811,037 | 34.90% | 54,000,000 | 41.28% | 14.41% | 54,000,000 | 100% | 76,811,037 | 10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