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法本转债”(债券代码:123164)转股期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8年10月20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1.09元/股。
2、2023年第三季度,共有2,406张“法本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240,600元人民币),合计转换成21,690股“法本信息”股票(股票代码:300925)。
3、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5,998,334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599,833,4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法本转债”或“可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908号”文同意注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661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66.16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0,066.16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承销保荐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60,066.1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法本转债”,债券代码“12316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0月27日,即T+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3年4月27日至2028年10月20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6月6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法本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11.12元/股调整为11.0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本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可转债因转股减少了2,406张,因转股减少的可转债票面金额为240,600元,转股数量为21,690股。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可转债尚有5,998,334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599,833,400元,未转比例为
99.86%。2023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2023年6月30日) | 本次变动数量 (股) | 本次变动后 (2023年9月30日)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74,551,144 | 46.57 | 174,551,144 | 46.57 | |
高管锁定股 | 9,927,107 | 2.65 | 9,927,107 | 2.65 | |
首发前限售股 | 164,624,037 | 43.92 | 164,624,037 | 43.92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00,238,390 | 53.43 | 21,690 | 200,260,080 | 53.43 |
总股本 | 374,789,534 | 100.00 | 21,690 | 374,811,224 | 100.00 |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法本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或拨打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755-26601132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一)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法本信息”股本结构表;
(二)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法本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