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规定。三季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1)。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