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吴超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超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同意选举刘志坚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胡振超(召集人)、米旭明、吴超
调整后:胡振超(召集人)、米旭明、刘志坚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