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号)文同意注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0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98.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11.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12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52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目前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相关情况如下:
户名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 | 募集资金 用途 | 账户状态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767974347604 | 超募资金 | 存续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 | 4000027129201537854 |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 | 已注销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 41003900040013227 |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 本次注销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 15196688668805 | 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 存续 |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之“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30.58万元及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全部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及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