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28  法本信息(300925)公司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严华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质押解除日质权人
严华22,000,00020.85%5.13%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26日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6,100,0005.78%1.42%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26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累计质押 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合计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严华105,521,03724.61%47,440,00044.96%11.07%0000
新余市耕读邦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404,0002.43%000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余市木加林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市木加林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404,0002.43%0000000
新余市嘉嘉通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404,0002.43%0000000
合计136,733,03731.89%47,440,00034.70%11.07%0000

注:本公告各表格中若比例合计项与各分项之和不一致,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